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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5-02-19 | 點閱數: 193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2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2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保險自本( 114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7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由凱基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 3 年。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下載運用。投保作業請逕洽凱基人壽辦理,洽詢電話: 0800-098-889 。 三、檢送旨揭說明資料、投保計畫及加入表各 1 份。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5-02-12 | 點閱數: 32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2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0278 號函暨「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附件 1 )辦理。 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 2 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二)第 3 點: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 (三)第 4 點: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本局提出推薦。本局至多提報 6 名至教育部複審。 (四)第 6 點: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5-02-07 | 點閱數: 430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130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請各機關單位加強宣導並落實辦理下列事項: (一)向主管人員加強宣導,加班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並應避免有未經指派加班或先簽退下班後繼續執行職務之情事。 (二)為落實保障同仁健康權,維護加班補償權益,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確實督促當事人於加班補休期限 2 年內休畢。倘確因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同仁加班時數無法於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畢時,應依保障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結算作業。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5-02-05 | 點閱數: 209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114 年 1 月 21 日 114 英檢二字第 00000000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全民英檢 i 學網」( GEPT iPrep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LTTC )合作推出,旨揭平台提供分級聽力、閱讀測驗以及口說、寫作任務,依「全民英檢」測驗標準由 AI 自動評分,並標註 CEFR 級數,同時提供分數與個人化回饋,協助考生自我精進英語能力。 三、相關訊息請上網搜尋「GEPT iPrep」或逕至旨揭網站( https://prep.gept.org.tw/ )查詢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5-01-09 | 點閱數: 193
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4-06-24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6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17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 二、優惠方案內容已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權益 e 點靈「優惠貸款」區,歡迎前往參閱。↵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4-05-21 | 點閱數: 417
臺南市政府辦理「113 年社區影像紀錄人才培訓班」活動,教導參訓學員利用攝影機述說地方故事,成為公民影像紀錄者。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報名網址: https://www.south.org.tw/dv113/info/ )。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4-05-09 | 點閱數: 281
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如流程圖)。
公告 吳美瑢 - 人事會計室 | 2024-05-08 | 點閱數: 291
為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並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之組織文化,提升組織競爭力。請同仁多利用員工協助方案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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