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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郁芬 - 人事會計室 | 2026-01-02 | 點閱數: 92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30 | 點閱數: 91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2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940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9 | 點閱數: 93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2 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2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一份。 二、旨揭保險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台灣人壽官方網站,如有需求可逕洽台灣人壽,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 0800-099-850 、付費撥打: 02-8170-5156 。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9 | 點閱數: 100
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420019881 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9 | 點閱數: 89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1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133388A 號函辦理。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4 | 點閱數: 102
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8725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4 | 點閱數: 206
一、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95841 號函辦理。 二、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其學習時數仍維持 20 小時,內涵調整如下: (一)其中 10 小時必須完成以下課程: 1、人工智慧( 3 小時)。 2、法定訓練課程:環境教育( 4 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 3 小時):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其餘 10 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4 | 點閱數: 94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114 年 12 月 22 日新營醫管字第 11499037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案如有報名或專案內容相關疑義,請逕洽該院報名專線:(06)6351131 轉 2123-2126 及 2304 。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4 | 點閱數: 171
一、依據本市北區文元國民小學 114 年 11 月 21 日文元小人字第 1140053032 號函及本市立麻豆國民中學 114 年 11 月 24 日麻豆中人字第 1140036108 號函辦理。 二、查工會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定,「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次查本市議會 113 年 12 月 24 日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2620 號函略以,「為穩定學校代課師資及維護學生學習權益,須依下列條件對會務給假時數及會務辦理時間予以適度規範,……核給本市教產工會會務公假的原則,理事長得另外約定外,其他教產工會理、監事合計每月最高不得超過 120 小時。……」,爰本市學校目...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2 | 點閱數: 104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3903 號函轉交通部觀光署 114 年 11 月 6 日觀業字第 1143003606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人員原持有之聯邦銀行國民旅遊卡,不須再換發新卡。如有符合發卡資格人員尚未申辦者,請協助其儘速完成申辦手續。 三、檢附聯邦銀行 115 年至 117 年「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 1 份。如有疑義,請逕洽聯邦銀行人事專屬服務窗口( 07-332-6699 分機 7124 、 7133 ),另國旅客服電話請撥 07-2269393 (按 1 再按分機 333 )。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22 | 點閱數: 187
一、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2 月 12 日部法一字第 114590838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 85 年 7 月 20 日函就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之相關用語(如「離職」、「職務直接相關」、「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顧問」)訂有補充解釋,惟審酌該函實施迄今已將近 30 年,為因應社會環境及業務型態轉變,銓敘部邀集各主管機關共同開會研商,並獲致會議結論,據以補充如下: (一)新增「法定職掌對營利事業經營業務具監督或管理權之主管機關」,納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範疇。 (二)新增「投資業務關係」及「委託經營關係」為「職務直接相關」之範疇,其認定標準分別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16 | 點閱數: 107
一、依據人事總處 114 年 12 月 9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92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勞動部 114 年 12 月 1 日令函影本各 1 份。 二、考量家庭照顧假之事由多樣(例如:幼兒臨時生病等),且照顧所需之次數及時間不一,為利受僱者彈性運用,若確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得以「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前開請假單位若以小時計,「七日」之計算,得以每日八小時乘以七,共計五十六小時計給之;受僱者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後,不得變更。
公告 林育如 - 人事會計室 | 2025-12-16 | 點閱數: 18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10 日臺教國署秘字第 114590141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表彰堅守崗位、默默耕耘、犧牲奉獻之教育工作人員,並樹立可資效法之楷模,特辦理旨揭計畫,規定如下: (一)推薦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下併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符合推薦資格之個人【含校長、教師、教學人員、職員(工)、教育行政人員及教育志工】或團體由其服務單位就個人或團體之優良事蹟撰文推薦。 (二)推薦方式及程序:各單位擬具推薦表及具體感人事蹟,並按下列程序辦理後提交資料: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員及學校團體(以學校或幼兒園為單...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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